资料.三阶文件-物料免检作业规范
1 、目的:
为激励与辅导供应商提升制程品质贯彻其质量保证责任,增进双方信赖性,藉以降低库存成本及检验成本,提高双方的产品质量及竞争力。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智联管理网所有供应商。
3、定义:
无
4、职责:
4.1.申请:由品管部或采购部提出免检申请。
4.2.评鉴:由品管部主导作业之进行,研发中心、工程部负责人配合进行验证。
4.3.批准:由品管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研发中心负责人对免检申请的批准。
5、工作程序:
5.1免检材料(厂商)之资格与申请应符合下列几条:
5.1.1.已建立质量保证系统的国内外优良厂商(如:ISO,QS,TS……等)或国内厂商经评鉴小组依(供应商管理规定)评定为合格者。
5.1.2.单项材料依PMC生产计划之批量交货,若连续5批以上合格,或连续三个月交货无不合格任何记录,且无任何可靠性问题发生者。
5.1.3申请本公司主要零件或材料免检者,须有定期依赖性或可靠性试验之能力及制度者。
5.1.4不具备性能检验条件的(如MOS管、贴片IC、贴片晶体类材料、化学品等)。
5.1.5.符合免检材料资格申请但不可申请免检之材料如下:塑胶件、变压器、保险丝、安规器件、电源线等。
5.2.免检厂商申请资格:
5.2.1若符合上述所列条件,可由采购部或品管部提出申请,参照免检实施流程图实施之。
5.2.2申请者需填写《物料免检申请单》,并附相关证明文件送交品管部作初步审核,无误后提交公司总经理或副总审批后,交由文控中心受控发行至相关部门,作为免检物料的依据。
5.2.3申请免检的物料每批来料必须抽样作RoHS检测。
5.3.评鉴作业:
5.3.1评估小组之成员:品管部、研发中心、工程部、采购中心等负责人担任之。
5.3.2国内供应商之评估,需由评估小组审核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文件,若有必要时依(供应商管理规定)之规定实施评估。
5.3.3申请核准之《物料免检申请单》正本由品管部归档,副本由采购中心/仓库部门,且采购中心、仓库自行登于《物料免检清单》。
5.3.4对于审查未通过之申请,品管部仍应汇总意见并回复申请者。
5.4免检厂商管理:
5.4.1厂商交货后仓管人员收到「送货单」需核对「物料免检清单」,若属免检材料则予以免检,并知会IQC确认后加盖免检章直接办理入库手续。
5.4.2免检材料若因加工条件变更、设计条件变更或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时,品管部于再次进料时按原检验制度,连抽验3批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
5.4.3免检供货商未申请免检之材料,仍按正常验收流程办理。
5.5免检厂商资格之取消:
5.5.1免检材料经生产部反应有质量问题,亦被分析证实时,品管部应对在库品进行抽验或经品管部不定期抽验不合格时,依其不合格状况及严重性作以下之处理:
(a) 属于可靠性问题者,立即取消免检资格。
(b) 属于轻缺点之偶发事件,则由品管部连续抽检5批来料,当其中有1批有品质问题时﹐则取消免检资格。
(c) 当不良问题证实时,品管部应将不良状况转入「供应商纠正预防通知单」并发送于
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改善,若无法于限期内改善则取消免检资格。
5.5.2经不定期评核之免检厂商,若未达 5.1.1项之认定资格时,品管部需发出「供应商纠
正预防通知单」要求期限对策改善,若未能如期达成者则取消免检资格。
5.5.3品管部负责人应将被取消免检资格之材料或厂商信息以E-mail通知送交厂商及相关部门对「物料免检清单」自行修正。
5.5.4厂商之「出货检验记录表」与实物不符,且经矫正而配合不佳者。
5.5.5对于质量问题未能提供短期或长期改善对策者,在下批交货前未能提出或所交货之物品仍无有效改善者。
5.5.6在5.4.2 中,经抽验有批退或主要缺点者。
5.5.7因质量变更不良或交期延误,导致生产线停工损失或产品发生重大不良,而导致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5.6免检资格取消后之管理:
5.6.1免检数据取消后之进料检查,依正常验收流程办理。
5.6.2被取消资格的免检材料,其缺点经事后完成改善者,不良原因分析及改善对策报告必须经评估小组认可,再经品管部依正常进料抽验5批以上全部合格者,方可重新申请免检资格。
5.7奖惩:
5.7.1免检材料在生产部或客户处发生质量问题,可靠度问题,经评估小组与供应商共同确认系供应商未按正常质量保证程序作业所造成,则其所引发之损失须由供应商负担。
6、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TP-QP-804
7、相关记录:
《物料免检申请表》
8、附录:
附录一:物料免检流程图
附录二:物料免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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